天水市人社局关于聘任霍红霞、孙娟英
同志为法律顾问的公告
经局党组认真考察,充分酝酿,决定聘任甘肃吉乾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红霞、孙娟英两位同志为我局法律顾问,参与、协助处理相关涉法涉诉案件和有关法律事务,聘期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1月29日。
特此公告
附:霍红霞律师个人简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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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12日